会议名称: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团风至蕲春段环境影响评价深度公众参与座谈会
会议时间:2026年8月18日14:00
会议地点:黄冈市浠水县巴河镇镇政府1楼综合会议室
组织单位:武汉交投武梅高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主持人:钱坤(建设单位)
记录人:陈力(建设单位)
参会单位:
1、建设单位:武汉交投武梅高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环评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4、政府职能部门:浠水县交通运输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赵坳村村委会
公众代表:董文革、董三民、董时忠、董汉良、周新华、董新年
一、会议议程
1、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概况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2、环评单位介绍项目环评工作进展及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3、公众代表发表意见;
4、参会单位就公众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沟通答复;
5、建设单位总结发言。
二、村民意见
座谈会期间,公众代表提出了相关意见,经归纳,主要为以下五方面意见:
1、内涝问题:改路选址位于低洼汇水区,易造成内涝;
2、耕地问题:村道改移方案占用耕地;
3、噪声问题:住宅距高速公路过近,交通噪声影响大;
4、村道改移出行问题:村道改移后远离村庄,造成出行不便。
5、公众参与程序问题:要求对上述意见逐条答复并纳入环评报告。
三、环保意见及回复
(一)关于占用耕地
环评单位回复:
1、环评单位认同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环保原则。
2、经设计单位反馈,在原村道上修建通道不具备工程可行性,需实施改移。
3、环评报告明确提出:在工程可行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耕地占用少、生态扰动小的方案,该环保要求已写入环评报告。
(二)关于噪声的回复
环评单位回复:
1、项目建成后,董家湾临近高速公路的房屋位于4a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标准。经计算,在采取3.5m高直立式声屏障措施后,运营期董家湾声环境质量可满足4a类区标准。
2、环评报告将在落实声屏障措施的基础上,预留降噪专项资金。运营期建设单位需按环评要求开展噪声跟踪监测,若因车流量变化、路面破损等因素导致实际噪声超标,建设单位将依据监测结果,追加降噪措施,包括加高/加宽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确保沿线声环境质量或室内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3、上述噪声管控方案将正式写入环评报告,纳入环保验收及运营期监管内容。
(三)关于公众参与程序要求的回复
环评单位回复:公众意见及各方代表回复将纳入《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团风至蕲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章节,作为环评审批的法定依据。
四、非环保意见及回复
(一)关于排水系统设计的回复
设计单位回复:根据现场地形测算,该处汇水面积约为0.85平方公里,按地区百年一遇暴雨强度计算,设计通过流量为8.67m³/s,依据《公路涵洞设计规范》,需设置不小于3m×2m净空尺寸盖板涵。同时,改路通道西侧已设有6m×3m、4m×4m保护涵,暴雨期间可协同排水泄洪,不会产生内涝风险。
(二)关于
设计单位回复:
1、高速公路与原道路交叉处设计高程约33.01m,现状地面高程约33.39m,高差仅0.38m。如在原位设置车行通道,需下挖约7m方能满足通道净空要求,届时将形成低洼积水区,对地方车辆通行及高速公路运营产生较大安全风险。因此,在原位改路的方案不可行。
2、原改路方案距离现有村道约70m。经优化调整,在保障通道不产生积水的前提下,改路位置尽量靠近村庄东侧,有效缩短了村民绕行距离。
五、会议总结
本次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受影响公众的意见。公众全程支持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就内涝、耕地保护、降噪、改路优化、公众参与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设计单位逐条回复,在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切实保障沿线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六、
本次会议全过程记录,签到表及影像资料均由建设单位统一归档,可随时接受主管部门核查及社会监督。
建设单位:武汉交投武梅高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8月27日
附件: